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现将2024年度秦皇岛市本级法律援助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市法律援助中心是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5人。办公地址在海港区秦皇东大街285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完成任务情况。2024年省、市政府将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列入政府民生工程,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9件;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18件;接待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29718人次,其中“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27855人次。在全省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评估中,我市位列第一档次,市本级案件质量优良率100%。
(三)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秦皇岛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投入资金总计102.46万元,截至12月底,经费支出总计102.46万元,支出进度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秦皇岛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民生工程。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加强对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工地、商超、军营、学校的宣传,编制宣传册、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二是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优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不打烊服务机制,热线接听座席由3个增设到5个,落实热线回拨回访制度,加强接线律师服务管理,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热线接通率;三是优化便民惠民举措,巩固窗口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容缺受理”制,畅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重点人群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服务;四是开展特色活动,持续开展了“法援惠民生”、“乡村振兴·法援同行”、“法援护苗”、“法律援助开放日”等专项行动,有力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组建秦皇岛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分设民事行政、刑事两个子库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团两个专门团队,有效统筹全市律师资源,为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提供人才保障;六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和督导检查,实施“一案一卷一评”,对案件质量不合格坚决退回整改,坚守“不合格卷不归档”的底线。积极指导抚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参加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检,参评的5本刑事案卷全部评为优秀等次。在全省民生工程评价中,全市案件质量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