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2号)有关规定,市司法局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现将秦皇岛市市级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公布如下: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秦皇岛市教育局、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秦皇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秦皇岛市公安局、秦皇岛市民政局、秦皇岛市财政局、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秦皇岛市水务局、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市林业局、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秦皇岛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秦皇岛市体育局、秦皇岛市统计局、秦皇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秦皇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秦皇岛市国家保密局、秦皇岛市国家密码管理局、秦皇岛市档案局、秦皇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秦皇岛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