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秦市金融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涉三家银行本息2.07亿元的金融纠纷案件。
2015年,某房地产公司与三家银行签订社团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1.17亿元。合同到期后,某房地产公司因经营问题造成资金链断裂,未能按照原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欠款逾期后,银行多次催款,某房地产公司未能偿还。于是,银行将某房地产公司起诉至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青龙满族自治县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时考虑到企业目前资金周转紧张现状,为稳定企业发展、维护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按照金融纠纷协同治理机制(诉前调解机制),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将该案委派给秦市金融调委会处理。
由于该纠纷涉及主体多、金额大、关系复杂,秦市金融调委会及时组织调解团队,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争议焦点,确定调解思路、调解程序和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团队成员耐心听取六方当事人的诉求,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运用金融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多轮次的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并明确了还款保证和违约责任。调解团队的高效调解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既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也大大减少了企业的交易成本。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金融调委会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各金融机构协同配合下,不断拓展调解覆盖面和业务范畴,实现了金融纠纷“一站式”高效化解,已调解金融纠纷193件,为双方当事人节省诉讼费232万元,社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