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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司法局 关于对全市司法鉴定重点工作检查 情况的通报
2018-04-10 | 来源: | 点击数: 740

各县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从严准入 从严监管”活动开展,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市局检查组对全市司法鉴定2017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综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司法鉴定工作进展情况

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2017年司法鉴定工作要点和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严准入 从严监管要求开展司法鉴定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秦司字【2018】2号)确定的整改重点工作任务,采取突出重点,专项精进,整体推动的有力措施,各项工作成绩斐然。

从对全市15家鉴定机构检查情况看,各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较前一年有明显提升,“从严准入 从严监管”整改活动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鉴定机构在硬件建设方面实现新的提升。新丰、衡信、港城、昌黎、抚宁医学、海港、求卓、正源等鉴定中心在业务用房上严格标准、着眼发展、科学规划,合乎鉴定需求,为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在三室建设上做出了样板;港城、昌黎、抚宁、新丰等机构加大投入、主动更新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港城、海港、昌黎、抚宁等司法医学实验室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参加今年的能力验证做好了各项准备。

二是鉴定机构规范管理意识得到新的加强。多数鉴定机构都非常重视制度和软件建设,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和“八项公开”,做到公示上墙、明昭于民。各机构强化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从委托受理、协议书签定,鉴定实施到档案管理逐一细化和完善,做到程序公正、鉴定规范、管理科学。

三是鉴定机构运用信息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多数机构都能正常使用案件受理系统,配备专人管理,及时登录和上传案件受理情况,录入上传率98%。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的鉴定人109名,平均分数90分以上,较好的机构是正源、新丰、天宇、抚宁建筑。及时报送司法鉴定案例12家鉴定机构,质量较高5家鉴定机构:新丰、港城、衡信、求卓、天宇。

四是鉴定机构落实整改任务取得新的进展。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严准入 从严监管要求开展司法鉴定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多数机构组织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并对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目前,多数机构完成第一阶段工作任务,上报整改措施的7家机构:正源、新丰、卢龙、抚宁建筑、昌黎、衡信、港城,其它机构要迅速上报并按要求推进整改落实。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综合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均制作了问题清单,并对机构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从诸多问题来看,有些是新问题、有些是以前发现的至今仍未得到纠正,希望引起重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在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少数机构还停留在学习传达文件层面上,没有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有:个别机构受理、鉴定、档案共用1室,有的鉴定室没有基本检查设施,档案室设施不齐全,有的医学鉴定机构与医院门诊合用检查检测设备,有的鉴定机构没有签定协议书或协议书签定不规范、不完整,有的机构档案中没有回避告知书、文书送达回执、无收费凭证、组卷无页码,有的机构文书档案不按统一格式装订、前后顺序混乱,有的机构鉴定意见书摘抄病历不详、用词非鉴定专业术语、错字漏字等。在开展“从严准入 从严监管”活动中,有的机构第一阶段没有制定整改措施,活动没有有效开展。

2.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的鉴定机构没有按照司法鉴定规范性文件执行,有许多制度还停留在纸上、墙上,没有落实到位。比如:受理登记台账、印章使用登记台账、档案管理台账等登记不规范,内容不完整。《鉴定委托协议表》填写不认真,漏填项目多,已填写的项目也不完整,特别是委托事项和委托人签名及鉴定机构以鉴定业务专用章替代鉴定机构行政章的问题较普遍。三级复核制度落实不到位,在个别鉴定事项中存在受理、鉴定实施、出具鉴定意见均是一个鉴定人签字的情况。存在个别鉴定机构负责人不履职的现象。

3.风险防控措施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人鉴定问题,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普遍存在,从受理、鉴定实施、出具鉴定意见,都是一人操作,被鉴定人自始至终只与一名鉴定人有过接触,鉴定意见书的两名鉴定人签字盖章仅是形式。二是缺乏固定证据意识。在接受委托时没有对鉴定事项的用途是否合法进行调查询问,在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检验时不全面、不规范。这些问题反映出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和鉴定人的风险意识不强、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侥幸心理严重。

4.窗口形象有待加强。少数鉴定机构在窗口形象、服务质量上做的不到位,办公场所杂乱无序,制度公示落实不周全,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个别鉴定机构以房屋装修、搬迁为由,任由室内物品凌乱,鉴定人员着装随意,甚至个别鉴定人待人态度生硬、服务跟不上群众需求,影响了司法鉴定行业形象。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要以此次综合检查为契机,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从主观上查找原因,制定有效的措施,切实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从严准入 从严监管”活动扎实开展。各县区司法局和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全年分四个阶段,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指导。要结合这次市检查组查出的问题,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从严准入 从严监管要求开展司法鉴定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采取“补课”、“返工”等形式,确保活动扎实顺利开展,完成既定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加强司法鉴定人业务能力建设。各鉴定机构要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司法鉴定人业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要认识到鉴定人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客观性。要认真开展“业务培训”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走出学与请进来帮相结合等方法,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真正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学懂、学通,在办理司法鉴定事项的程中自觉落实《司法鉴定通则》的基本精神并严格执行。

(三)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我市司法发 布鉴定队伍主流是好的,但是由于我市目前鉴定行业的从执业人员来源多样性,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性,兼职司法鉴定人占有比例大等因素,导致少数鉴定人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或多或少地存在“人情鉴定”、“关系鉴定”和“金钱鉴定”现象,存在提前鉴定、提前透露鉴定意见的问题。各县区司法局、各鉴定机构要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教育,加强日常性管理,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执业纪律观念。

(四)切实加强司法鉴定宣传报道工作。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司法鉴定宣传报道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鉴定工作知晓度。要建立信息网络,选定一名素质高、业务扎实、工作认真、熟悉信息化手段的同志为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员,定期报送工作信息和理论调研成果,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展示我市司法鉴定时代风采。

秦皇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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