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市第一公证处:
为进一步规范公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根据2018年省、市公证工作安排和双随机工作要求,并督促作好全省公证质量抽查的准备。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底-8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公证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公证处及全市执业公证员;
二、检查内容
(一)2016年以来所办理的公证事项,检查的重点是:
1.借贷合同、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为主;
2.保全证据类公证;
3.涉及担保性质的委托书,房屋委托书公证;
4.遗嘱、赠与、继承等。
(二)公证历史档案录入情况;司法部公证电子登记簿录入情况。
(三)公证办证软件使用以及升级对接情况。
(四)公证执业区域调整后,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服务民生等工作情况。
(五)落实公证机构绩效工资和人员招聘情况。
三、检查依据
公证卷宗质量检查标准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有关办证指导意见、中公协《公证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等。按照《河北省公证文书质量检查办法》要求,组织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1.7月底至8月底,市司法局公管处组织进行全市检查。按照执业公证员人数每位公证员抽检5-10个卷,对投诉较多的公证处、公证员增加抽检卷宗,检查评定结果将作为公证机构年度公证质量考核的依据。
2.8月份,全省集中抽查。省协会将抽取我市3家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卷宗,组织评委集中统一评查。全省质量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年全省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是实施质量监管的重要措施,是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公证质量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局的通知要求和检查重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期中,检查内容中(二)—(五)项内容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由各县区司法局主管领导向检查组进行汇报。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考虑到各公证处主任要组织作好迎接全省公证档案质量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次检查主要由市司法局双随机小组副组长、副调研员李永彬同志任组长,市局公管处(姚智忠、李彦欣、王宗昌)、市局法制处(柴任满、才晓龙)并抽调市第三公证处副主任任志红为成员,逐个公证处进行检查,到哪个县区哪个县区主管公证工作的领导共同参与检查,检查结果当时反馈给各县区司法局和公证机构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组到各公证处抽查公证档案质量的时间和抽卷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秦皇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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