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人民调解员”韩振东
为人民群众当好解决矛盾的五个“员”

韩振东,男, 1991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现任北戴河区戴河镇武装部部长兼司法所所长,戴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自任职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始终牢记职责,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5次被评为“旅游旺季先进个人”;2次被评为“暑期工作模范”; 3次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17年度所在家庭被北戴河区、秦皇岛市评为“最美家庭”,被河北省评为“最美书香家庭”;先后被评为“秦皇岛市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司法所长”“北戴河区最美政法干警”“秦皇岛市司法为民好榜样”;2018年度、2019年度两次被评为北戴河区“金牌调解员”。民调工作“一二三四五”工作法被秦皇岛电视台法治民生栏目和河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2020年1月21日秦皇岛电视台法治民生栏目播报了他的调解故事,1月23日河北法制报报道了“一个司法所长的小年”即韩振东同志的调解事迹。2019年7月“振东调解室”挂牌成立,区司法局召开现场观摩会,对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民调工作进行再动员部署,卢龙、昌黎县司法局先后到戴河镇“振东调解室”进行参观,相互学习借鉴民调工作好的经验做法。2020年7月韩振东同志被北戴河区人民法院聘请为特邀调解员和廉政监督员。

一、强化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当好“指挥员”。

电影《李保国》中有一句话说得好,“老百姓需要什么,我们就研究什么”。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坚持“情、理、法”三方面有机结合,缺一不可。为此,韩振东同志认真学习常用的《合同法》、《拆迁法》、《婚姻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利用闲暇时间收看江西台的金牌调解、河北台的帮大哥、北京卫视《向前一步》等调解栏目,向经验丰富的调解专家及法律顾问学习请教,增长知识、丰富阅历、积累经验,熟练掌握技巧方法。通过学习,思想得到了升华,素质得到了提升,为做好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戴河镇下辖18个村,2个社区 ,人口多,面积大,矛盾隐患突出,作为镇调解委员会主任,他深感责任重大,头脑始终绷紧安全这个弦,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坚持哪里有矛盾就出现在哪里,哪里有险情就第一时间处置,即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用实际行动真心化解民忧。

二、真情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

自任职以来,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辖区百姓的满腔热情,他始终脚踏实地的坚守在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做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有人说: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他认为:“辛苦一人,幸福万家”。他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始终都把群众的每一个“小困难”当作自己的“大事情”,积极总结农村特色调解法,秉承“两头多走走,磨破嘴皮子,干戈化玉帛”的工作原则,用“一听,二谈,三沟通” 以及“搬梯子、泼冷水、解疙瘩”的调解法,牢记“人情为水,原则是金,若要和解,万事退先”的工作基调,用心铺就了一条和谐之路,脚踏实地地坚守在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上。车站村蒋某与李某因承包地养殖退出补偿问题发生纠纷,经村委会、派出所20多次调解,一直没有解决,两家恩怨越积越深,互不相让,蒋某多次来政府讨要说法,要求协调解决,否则进京赴省上访。为彻底解决两家纠纷,他组织镇农业办、村委会、辖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协调律师对合同进行分析研判,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了解真实诉求,寻找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经耐心细致的思想劝导和十几次反复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和解,最终李某同意给蒋某补偿40000元,并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双方和好如初,矛盾纠纷就此化解。事后蒋某将一面“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司法所以表谢意,他内心非常激动,深感无尚光荣和自豪。去年以来在征地拆迁、婚恋纠纷、房产纠纷、宅基地纠纷、物业纠纷等领域先后有227起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多次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调解金额170多万元,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努力实现了矛盾不上交,有力地维护了戴河辖区的和谐稳定,受到了有关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现在老百姓越来越信任他,主动要求调解人很多,但他从不怕麻烦,总是不厌其烦地热情接待,无偿给予帮助,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成为群众的贴心人,生活中的“帮大哥”。2019年7月18日,秦皇岛市委副书记丁伟到戴河镇车站村督导调研,在座谈会上韩振东同志就民调工作开展情况及好的做法进行了汇报,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当好“宣传员”。

基层司法工作实践使他深深地体会到: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而最得力的措施就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到普法日,他都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法律宣传,特别是对《新宪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各村居定期更换法律、法规、信访条例等宣传内容。今年以来,分别对扫黑除恶、社区戒毒、《新宪法》、文明养犬、打击传销、反邪教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宣传活动52次,实地走访1600多户,制作展牌68个,横幅45个,发放宣传资料6800余份,为村居提供音频文件25个,用于广泛宣传和发动,达到了很好的教育宣传效果。

四、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当好“服务员”。

每当遇到困难群众来进行法律咨询时,他都认真接待,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积极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他总是积极主动联系律师接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充分发挥村居的法律服务站作用,对于财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矛盾等不能调解的案子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效地防止民转刑事件发生。戴河镇北戴河村秦某,自驾三轮车与人民医院120发生交通事故,被撞伤住院。因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无其它经常来源,韩振东同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先后十几次入户走访,了解家庭生活情况和真实诉求,并积极向领导反映情况,对当事人家属进行安抚和疏导,同时主动为其寻找律师,免费提供咨询服务,无偿进行援助,积极推进问题化解,全家深受感动,致使当事人能够理性对待此事,避免了矛盾激化。经耐心帮助和思想开导,秦某及家属最终答应出院去做伤残鉴定,致使双方历经14个月的矛盾纠纷现已回到正常的法律渠道,双方矛盾冲突得到有效缓解,秦某全家对他多次积极协调表示感谢。去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服务269人次,提供法律援助57人次,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五、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当好“协调员”。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话不投机半句多”。信访工作每日都与有意见或有怨气的群众打交道,稍不注意工作方法就容易激化矛盾。在实际工作中韩振东同志及时总结经验,并向领导提出了“以情感人、以德育人、以法管人、以信服人”的工作方法,怀着“三颗心”即真心、热心、责任心来接待信访群众。真心换取信任、热心拉近距离、责任心化解问题。倡议每位工作人员从一个眼神、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座椅、一杯热茶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文明接访,依法接访,牢固树立信访干部爱人民的良好形象,使信访干部成为群众可亲、可信、可敬的知心人。用实际行动最大程度地换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信访人王某为身患残疾的女儿申请廉租房补贴,诉求迫切,情绪激动,并哭着跪在他面前,要求尽快帮其协调解决,这一目至今他还记忆犹新,终生难忘。女儿离婚,母女有病,一家生活十分困难,这些他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在积极疏导做工作的同时,主动联系卫计、残联、住建等部门要求开辟信访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程,全力推进问题解决。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很快得到解决。事后王大姐为他送来锦旗一面,上面写着“工作雷厉风行,话语公正温暖”。每当看到这面锦旗,他内心有说不出的感动和喜悦。

去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37批468人次,协助区、镇领导接待来访群众78批196人次,协调解决信访事项104件,无一矛盾升级,受到了有关领导、机关同志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先后到北京、石家庄、秦皇岛市政府接劝返、值班24次,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受到了有关领导的充公肯定。

工作中韩振东同志深深的感到,作为一名党员,就要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心里就要时刻装着辖区百姓;作为一名科级干部,就要处处起到表率作用,树立司法干部的良好形象。“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深感对不起家庭,对不起爱人,对不起孩子,自己是一位不称职的丈夫,不合格的父亲。因工作太忙,无暇照顾爱人和孩子,但他始终认为,自己的“小家”受点损失没什么,“大家”的工作却一定要做好,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是要舍“小家”顾“大家”,就是要“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对得起党和人民,对得起深爱的调解事业。

韩振东同志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先进性,脚踏实地坚守在人民调解、信访维稳前沿阵地上。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金杯银杯也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也不如百姓的夸奖”。他表示一定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牢记各级领导的指示要求,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群众工作,撸起袖子加油干,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