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人民调解员”谢云靖
以“逆行者”精神超“燃”青春

2020年,对于谢云靖来说极不平凡。他在抚宁区司法局大新寨镇司法所负责人的岗位上,超燃青春,诠释担当,先是作为抚宁区司法局代表在秦皇岛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上介绍经验,后在秦皇岛市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最美政法干警”网络投票中获得24000票,名列第十位,又被共青团河北省委评为“冀青之星”,展示了新时代司法干警的良好风貌。

从参加工作开始,谢云靖在人民调解员工作岗位上倾心耕耘七年,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法宝,探索创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参与调解各类纠纷700余件,化解信访积案11件,预防“民转刑”案件14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和谐稳定基础,被群众称赞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美逆行者”。

创新机制,找准思路,做“枫桥经验” 践行者

参加工作以来,谢文靖始终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坚持把学习融入到司法工作中,作为提升能力、推进工作的强劲动力。在基层司法所工作七年,谢文靖对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熟稔于心,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要把 ‘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法宝,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就是就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谢云靖始终坚持学与思的统一,切实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真正成为了“枫桥经验”的践行者。在坟坨司法所工作期间,他积极参与制定了抚宁区推行的“五亮”透明工作法,以党小组为法律服务工作的小组,把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写入党员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造性的开展司法工作,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担任大新寨镇司法所负责人期间,面对大新寨镇重点项目多、矛盾纠纷隐患多的局面,谢云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做好基层法律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法途径,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从队伍建设、工作宣传、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工作机制入手,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在队伍建设上,他制定了全区首个《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选强配优人民调解员队伍。在村级人民调解员的选任上,首创了“三步走”选任方式,第一步是农村党支部推荐合适人员,第二步是镇党委把关,第三步是区司法局审核发证,建成了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建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基础上,他重视对农村干部的考核,建立了一系列奖惩措施,调动了村干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在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上,他积极制定了全区首个《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实施办法》,要求村级人民调解员积极主动开展排查,逐一案件落实“五定五包”责任,即定包联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结要求、定办结期限,对重点人员、重点风险人员、利益诉求群体明确“五包”,包掌握情况、包研究处理、包动态跟进、包化解稳控、包整改整治,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早发现、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从而降低信访案件发生率。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矛盾化解“逆行者”

大新寨镇地处山区,下辖49个村,人口 35466 人。近年来,谢文靖针对国家重点项目的落地和旅游资源的开发,造成群众切实利益与重点项目的开发矛盾比较突出所带来的压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探索建立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综合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司法等部门唱“独角戏”向多部门综合调解转变,信访、司法、公安等部门末端管理向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转变,使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抚宁区把大新寨镇作为全区综合调解工作机制建设三个试点乡镇之一,谢文靖在工作实践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宣传“枫桥经验”的本质和内涵,进一步明确“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导向。二是认真梳理分析本地信访矛盾成因、类型,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坚持把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放在重要位置,突出抓好信访矛盾攻坚行动,努力做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当地,最大限度减少信访存量,及时消化信访增量,防止矛盾积累叠加,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在国家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谢文靖面对复杂矛盾主动作为,准确把握人民调解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精髓,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被干部群众称赞为化解矛盾纠纷最美“逆行者”。2019年11月,峪门口村李某柱因梁家湾电站进厂路征地,与村委会和荒山承包者李某仁产生纠纷。梁家湾蓄水能电站是国家重点项目,项目建设迫在眉睫。为了不阻碍工期,谢云靖连夜到村内开展工作,他先是到村干部家了解详细情况,然后到当事人家里安抚情绪,终于找到了工作的突破口,第二天,他就协调公证处、村干部和档案局,从档案局将李某柱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调出,经核实,所征土地为峪门口村集体土地,随后,他到李某柱家先是讲了国家重点项目的重要意义,然后拿出合同,解释了法律法规,最后得到了老人的肯定,一场矛盾纠纷在十二个小时内化解,保障了项目的顺利进行。2020年3月,狮子庄村武某某与邻居因地边界发生纠纷,武某某到镇信访办上访,谢云靖知道后,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武某某进行了通报,经过耐心的劝说,武某某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同意与邻居协商解决。在谢云靖的调解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

注重预防、依法调解,做群众利益“保护者”

谢云靖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体会到,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为此,他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努力带领全镇调委会人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探索研究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谢文靖注重发挥法治宣传对于预防矛盾纠纷的先导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在工作宣传上,他积极结合法制宣传,利用农村集市、旅游景区、学校等阵地,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通过公开栏、明白纸、法律书籍等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了上级重视,队伍过硬,群众知晓率高的良好氛围。在工作机制上,他建立了与法院对接的“听证+调解+确认”新模式,与信访对接的“联合坐班工作机制”,与公安对接的“与治安调解衔接”新模式。

谢云靖扎根基层,乐于奉献,具备较强的为民服务意识。刚刚参加工作的谢云靖,信心满满地接受了一个邻里纠纷调解,两家因为门前道路堆积的石堆产生了纠纷,到达现场后,他先是一堆法律条文,后是一堆政策法规,这种脱离群众的调解方法最终造成了双方矛盾的升级,一个手持砖头,一个手持锄头,想要大打出手,幸亏老所长及时到场,才免于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从那时起,他认识到了调解员除了掌握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外,还要广泛了解当地风土人情,以群众为中心,认识到群众事无小事,做起调解来才能得心应手。2020年4月,张某某找到司法所,见到谢云靖时直接跪在了他面前,谢云靖一面安抚她的情绪,一面了解事情起因。2020年3月,张某某丈夫突发脑出血住院,欠下了一大笔医疗费。未生病以前,张某某和丈夫都在北寨村砖厂打工,砖厂还欠其二人工资26000元,张某某索要工资时,砖厂老板以未经同意擅自离职为由拒绝给付工资,还要求她赔偿误工损失。急事急办,谢云靖立即到砖厂协调,以法律为根据,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老板心服口服地同意给张某某发工资,张某某表示要拿出1000元感谢他,他趁着双方核算工资时,偷偷地离开了。2020年1月,马黑石村王某和贾某因地边界产生纠纷,谢云靖经实地调查和走访后,认定争议土地归王某所有,由于纠纷土地涉及到征地补偿款3万元,贾某便想要歪曲事实,找到谢云靖想要行贿,遭到了他严厉地训斥,并给他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贾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羞愧至极,回去后就主动找到王某,将土地退还。

谢云靖,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警,在参加工作的七年里,走遍了辖区内的山山水水,走进了群众的家中。他用法律作为谱写青春的画笔,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足迹,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与人民调解结下了不解之缘。他用法律作为连接群众的纽带,扎根基层,奉献青春,以真心换民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这种可贵的品质,被干部群众称赞为“逆行者”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