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人民调解员”解远平
扎根基层,为民解难

解远平,63岁,中共党员。从事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37年,2017年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在昌黎县涉法民事纠纷人民调委会,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一心一意扎根基层,为群众调解矛盾,维护基层稳定和人民幸福。

一是抓苗头,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这些年来,解远平坚持深入农村、深入实际,调查走访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抓早抓小抓苗头,使矛盾纠纷在初始时期就得到了抑制,避免矛盾纠纷的升级。市民王某父亲死亡后,因与后母继承其父遗产引起了纠纷。王某扬言其后母若不给其遗产,就要如何如何......威胁口气使其后母害怕躲到他乡。为了防止事态演变,解远平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三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社会道德、政策法律等方面循循诱导,经过调解,终于使双方坐下来,依法签订了家庭遗产继承分割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心情舒畅,完成了家庭遗产继承分割事宜。由于抓的早,抓的及时,使得这起矛盾纠纷没有升级和激化。

二是找关键,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调解工作,不仅从法律角度去认识问题,而且还要从道德规范方面去考量,引导当事人多做自我批评,姿态要高,要本着团结和睦的精神,互相尊敬,达到互让互谅,你让我一寸,我让你一尺,使本来僵化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市民李某从亲家吃午饭后回家,骑摩托车不慎将停在公路边的一辆汽车碰了。车主赵某很气愤。双方因赔偿引起纠纷。警看情况后建议由调委会调解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远平从道德法律层面做的思想工作,又从人情事理方面做了和解劝说;双方各自退让一步,互相认可,使僵持的局面化解。最后双方都很满意的签订了赔偿协议。

三是稳大局,做好群众稳控工作。对于当事人有情绪激昂或言语激烈的情形的,及时做好把握情绪和控制过激行为的工作,使当事人能够心情平静,从而配合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事态扩大。泥井镇井庄村村民王某,因土地征用与建筑工程队引起赔偿纠纷,王某多次找工程队要赔偿没能解决,惹火了的王某言语激烈,情绪有所失控,手持铁镐向工程队奔去。解远平闻讯后,及时赶赴现场,将铁镐从王某手中夺下,并告知他的所做所为将使他后悔一辈子,道理讲通了,当事人冷静下来了。解远平又把建筑工程队的领导找来,商量处理事宜,经过细致的工作,建筑工程队赔偿了王云龙五十万元,使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解决。

四是促普法,在调解强化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调解的过程就是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也是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过程。这些年来,解远平先后学习宣传了《宪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三年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0余起,接待来信来访1500余人次,有力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