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行政执法标兵”尹树刚
扎根一线,做安全生产的守护者

尹树刚,中共党员,男,53岁,1989年毕业于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先后任职于市柳江煤矿、市经贸委、市安监局。因工作需要,2008年10月开始从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现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2018年负责牵头支队的全面工作。他敢于担当,敬业奉献,勤奋好学,乐观向上,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能力,经过多岗位的锻炼,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既是骨干,又是行家。该同志2013年度获得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所负责的监察一大队2009年度被评为河北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先进单位。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尹树刚同志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参加安全生产执法12年,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忠实履行一名安全生产执法人的职责和神圣使命,把人生的大好时光无私奉献给了安全生产执法事业上,用汗水和热血保护着企业安全,体验着追求理想的艰辛与幸福,展现着自己人生的价值,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以执法促安全隐患整改,以整改促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落实。从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以来,他共检查企业1442家次,企业投入整改资金10419.8万元,对其发现的5024处安全隐患全部按时限整改完成,确保了职工生命安全。

二、不畏困难,迎难而上,为尾矿库安全度汛尽心尽力

2008年10月8日,尹树刚同志调任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察一大队队长,负责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上任伊始,正值山西襄汾“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发生一个月,全省首次尾矿库专项执法即将全面开展。面对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尾矿库这一新事物,况且又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不利因素,他没有畏惧困难,而是迎难而上,组织大队全体人员利用两天的时间进行集中学习。一是向书本学。集体学习《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和《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二是向专家学。邀请庙沟铁矿的安全科长进行授课。到任三天后,他就带领全体队员和专家赴青龙县开展专项执法,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共计62座四等及四等以上的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82项,对其中的14家企业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期间,对于不明之处,执法人员不耻下问,虚心向专家请教。通过边执法边学习,他本人从执法前的一无所知,到执法结束也成了行家,对以后的专项执法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9年至今,每年的5-7月份,他都带队去青龙县进行尾矿库专项执法,迎风沙、冒酷暑、踩泥水,走遍了近百座尾矿库。无论是对于肉眼能看到的尾矿排放、干滩长度、坝体坡度、排水明沟、浸润线高度、应急器材等检查项目,还是单凭肉眼看不清需借助台账来检查的隐蔽工程、坝体位移等检查项目,他都逐一核对,绝不放过一个细节,用“明察秋毫”一词来描述他的执法,一点也不为过。多年来,强有力的尾矿库专项执法确保了全市所有尾矿库经受住历次极端天气的考验。

三、发挥特长,服务企业,不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水平

作为采矿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加之又在柳江煤矿从事了13年的生产技术工作,对于非煤矿山行业,尹树刚既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谓是行家里手。由于我市的非煤矿山大多坐落在偏远地区,对于地下矿山的检查,常常在午后一、两点钟才能结束,饿着肚子干活对于他来讲已习以为常,每每这时他都忘记了自己是曾动过大手术并长期服药的病人。每次去地下矿山执法,他都在查阅开采设计文件和相关图纸后,再深入井下一线检查通风、运输、供电、通讯、压风等系统是否完善,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作业,多年练就的火眼金睛,任何一个问题,哪怕是一个小问题也决不会逃过他的眼睛。在任监察一大队队长期间,共带队执法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30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437项,实施经济处罚78.93万元,执法质量一直列支队各大队首位。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他还始终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对于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交流,指出问题所违反的法律条款、国家或行业标准,提出整改建议,尽量让企业花最少的钱就把隐患消除掉。2013年,在对青龙县官山铁业公司尾矿库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库容已接近设计的最大值,即将进入闭库阶段,于是向企业提出了增高扩容的建议,不仅延长尾矿库的使用年限,而且还为企业节省了百余万元的整改资金。为提高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2012年分别在青龙、卢龙两县组织开展了专项培训,对执法的检查内容、具体的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进行逐一详解,期间,充分利用课前、课中、课后时间,与参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从执法人员的角度答疑解惑。这次我市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专题培训,受到了近两百名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培训内容对企业来讲非常实用。多年后,好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难题时,都第一个先想到找他问问。这样的实例举不胜举,他自己都记不清帮助处理多少了。

四、站位全局,以身作则,全力打造一流执法监察队伍

多年以来,尹树刚同志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克服身患重病带来的痛苦,经常提前半多小时到达单位,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尽善尽美。2018年牵头支队全面工作以来,坚持“抓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加强支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支队的会议、学习、案件讨论、请销假等制度。特别是为充分发挥每名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重新制定了“主办人负责制”,各监察大队把年度执法任务分配到每名执法人员,由其负责执法活动的开展,主导执法进程,制作执法文书,协调相关事项,既避免相互推诿,又避免无所事事。同时,紧紧围绕“德能勤绩”,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把执法质量、执法信息、数据填报、文书制作等各项业务进行量化,在支队内部形成了抢先争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全体队员的专业能力,采取支队集中学习、大队轮流讲课、个人网上学习、队员微信探讨等多种学习形式,不断丰富各自的专业知识。为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案卷的制作质量,他编制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描述示例》《执法文书制作注意事项》供全市执法人员参考,并亲自对执法案卷进行讲解。此外,他还多次为市、县、乡三级的执法人员讲解执法程序,传授多年积累的执法经验,并随时解答基础执法人员遇到的难题。2017年,在北戴河参与《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起草工作,为我省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市县协同执法中,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战线的一名老兵,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坚持边执法、边讲解、边传授。多年来,为不断提升全市的安全生产执法水平,他一直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在省安监局举办的唯一一次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三个行业执法文书制作比武中,三组参赛队伍全部荣获集体奖,同时,还荣获了危化品行业的个人第二名。2020年,在省应急管理厅举办的危险化学品执法案卷网络展示中,市监察支队报送的案卷被评为两个优秀案之一。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成立以来,未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每年评选的优秀公务员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同志们的认可。

五、积极探索,持续创新,不断丰富执法监察方式

安全生产执法看似简单,但如何丰富执法内涵,拓展执法外延,尹树刚一直在不断探索着。为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在他的倡导下,市监察支队大力推行观摩式执法,组织相关县区执法人员和同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全程观摩支队执法人员对被观摩企业的执法工作。三年来,监察支队在非煤矿山、危化、冶金、建材等行业组织开展了12次观摩执法活动,既增强了各类人员的法治理念,又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面对新形势、新常态,在全市积极推行应急管理部提出的“三位一体”执法方式,2019年12月12日他带队对某钢铁企业进行执法时,在全市首次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的执法方式,共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24项,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备,撤出有关人员,并依法予以罚款9.5万元的行政处罚,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现该执法模式在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系统的推动现已取得一定成效。面对各县区行业企业分布不均,且非煤矿山持续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较少的实际情况,2020年,他创造性的提出了按照“合理分配、统筹兼顾”原则,将支队所属四个监察大队由原来的按行业执法调整为按区域执法。截止10月底,四个监察大队共执法检查企业127 家,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24家,实施经济处罚67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自他牵头负责支队工作以来,随着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的不断强化,执法质量显著提升,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经济处罚达665.78万元,为历史最高,非经济类处罚在实现零的突破的同时,更是有了大幅跨越,共责令276家企业停产停业,采取强制措施4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