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行政执法标兵”张志超
打造过硬素质,坚定为民情怀

张志超,男,34岁,中共党员,201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卢龙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作为一名基层执法工作者,他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公平公正执法,自参加工作以来,荣获秦皇岛市公安局个人嘉奖一次;获卢龙县公安局执法先进工作者一次,连续三年年获秦皇岛市公安局执法标兵;连续两年公务员考核优秀,未发生执法过错及因执法不当引起涉法涉诉案件,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一、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案件考评质量过硬。

张志超始终坚信“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信念,刻苦学习,先后通过了执法资格初级考试和中级考试。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对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讲究“精、透”。同时注重案件办理的合法性,注重程序及实体的合法性。七年来,处理各类警情四千六百余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及治安案件2400余起,行政处罚64人,其中行政处罚吸毒人员11人,行政拘留其他违法人员44人,社区戒毒6人,强制隔离戒毒4人,破获刑事案件38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9人。 其中办理的行政案件耿秀红被殴打案及刑事案件赵顺喜系列入室盗窃案件,在秦皇岛市公安局执法考评过程中,被考评为满分。

二、以科技信息化为依托,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018年5月,在卢龙县城发生多起盗窃日租房的刑事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张志超通过认真摸排线索,发现盗窃日租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是通过租房后盗窃日租房内物品,张志超调取了大量的小区监控录像,逐一分析比对,逐一排除,在同一时间发现不同案发地点均有同一人出现,最终确定几起盗窃日租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人。历时三个月的侦查,在2018年8月将涉嫌盗窃日租房的犯罪嫌疑人郑某飞抓获,通过审讯深挖余罪,郑某飞交代了五起盗窃日租房的犯罪事实,并将郑某飞涉嫌盗窃的赃物全部起获,并返还给被害人,郑某飞已被卢龙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2019年3月20日早上,在滨河市场发生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购买猪肉时用极其隐蔽的手法盗窃猪肉老板人民币一千六百圆整,案件发生后,张志超仔细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盗窃手法,总结犯罪嫌疑人盗窃手法熟练,可能为惯犯,依托蓝鹰监控系统,分析出了嫌疑人的轨迹,并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为吉林省榆树市的吕某柱,通过信息研判,又确定了吕某柱有盗窃前科,更加证实了之前的推断。2019年4月9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将犯罪嫌疑人吕某柱抓获归案,在证据面前,吕某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吕某柱已被卢龙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三、将情理法相融合,成功化解信访案件

卢龙县卢龙镇村民董某利2015年8月24日下午在老汽车站附近被同村董某田等多人打伤案件。案件发生后卢龙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积极调查取证,由于案发地属于旧城区,缺少证据,案件一直未予办结,几年来董某利为该案多次信访。市、县领导也曾多次调度该案件,民警也一直未放弃该案件的调查工作。为了维护辖区稳定,化解信访案件,张志超深入剖析该案件,以点带面的划分案件区域,寻找案件证据,终于找到了该案件发生时的直接证人,并还原案件的整个过程,查清案件真相事实。2019年8月28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张志超对该案件进行办理,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道理讲法律,最终董某利与对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长达四年之久的信访案件得以化解,为维护辖区政治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重拳出击,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张志超共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四条,破获刑事案件三起,抓获涉嫌寻衅滋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共七人,并全部移送起诉。同时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发现2019年3月已被取保候审并移送起诉的涉嫌寻衅滋事的个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楠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5月张志超对赵某楠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收集后向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逮捕,经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将赵某楠逮捕拘留,后移送起诉,赵某楠已被卢龙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作为一名基层执法工作者,一名青年民警,张志超时刻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引,不断完善自己,一心为警,经得起考验,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