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公共法律服务能手”刘研兵
踏实认真夯实执业技能 热忱细致服务社会大众

刘研兵,律师,民进会员,毕业于河北大学律师专业,学士学位。刘研兵律师于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2月起在河北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2006年成为该所合伙人,现为该所主任。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忠于法律、忠于良善的执业信条,对待业务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职业道德、执业能力、品性操守等均受到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一致好评。

一、政治方向坚定,执业态度端正,做好新时代法律工作者。

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工作中经常接触各类形形色色的案件,因此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的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长期以来,刘研兵律师始终坚持政治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体现出一名优秀律师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在遇有重大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时,充分考虑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用专业特长化解社会矛盾,既维护法律尊严,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忠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近二十年的工作中,刘研兵成功办理了各类民事、经济、刑事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近千余件,多次参与公司资产调查、资产介定工作,目前为多家公司、企业担任法律顾问。通过审查合同、商务谈判、代理诉讼、普法培训等方式恪尽职守,为顾问单位良好有序的发展保驾护航。他还参与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杜某为本市一大专院校的学生,其老师因与前夫的恩怨动手杀夫,致其前夫死亡,杜某及另几名同学出于同情老师、帮助老师的想法也实施了伤害行为,因而锒铛入狱。刘研兵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查阅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提出被害人是因老师的行为致死,被告人杜某没有实施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法院采纳了这一观点,对被告人杜某的定罪由故意杀人改为故意伤害。

赵某等五名大四学生因为涉嫌在全国四级英语考试中利用手机作弊被学校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刘研兵代理该案后,发现五位学生大多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家庭都很贫困,大学不能毕业对孩子的一生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他作为代理人一直争取和学校进行调解,希望学校撤销开除学籍的行政处罚,经过几次沟通无果,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一审判决赵某等人胜诉,又经二审调解,学校最终同意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改为留校察看,五名学生保住了学籍。

三、参加公益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体现律师的担当情怀。

刘研兵坚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了“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百名律师进百村”等各项普法宣传活动,陆续担任新财讯报社环渤海报道秦皇岛站法律顾问、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团结里社区居委会法律顾问、五里台小学校外法治辅导员。带领律所和民进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签署了“关爱失独老人合作协议书”,义务为失独老人群体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工作。并且每逢中国的传统节日去看望失独老人,连续七年每年大年三十陪伴失独老人一起联欢共度春节。工作之余热身法律教育工作,被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聘为兼职副教授,主讲保险法、国际私法。长期担任秦皇岛市实验中学、第三中学、第五中学的法律顾问,并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积极开展针对学校和学生的法制宣传工作。他还长期担任秦皇岛电视台“法制民生”“今日报道”、秦皇岛人民广播电台“法律热线”“12345市长热线”的法律解答嘉宾,曾荣获秦皇岛人民广播电台优秀通讯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