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公共法律服务能手”董振英
公证为民无小事 一枝一叶总关情

董振英,女, 2000年7月调入抚宁县司法局公证处, 2014年4月任公证处主任至今。从事公证工作20年来,该同志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秉承“公证为民”理念,坚持认真审批和承办每件公证事务,连续20年办证“零差错”,以一名公证员特有的操守奉献公证事业。在工作岗位上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严格管理,以实际行动赢得了领导、同事和服务群众的高度赞誉,先后多次受秦皇岛市司法局通报表扬,多次荣获优秀公证员称号。2006年8月代表秦皇市司法局参加河北省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知识竞赛,取得全省第三名的好成绩,得到市局领导的好评。2007年1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先进个人。同月代表河北省司法厅参加全国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知识竞赛,取得全国第三名的好成绩,得到省、市领导的好评。2014、2015、2016、2018年度分别荣获抚宁县人民政府嘉奖、记功奖励。

尽心做事,“公证为民”永记心中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董振英同志扎根公证事业,总是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为群众提供及时、高质的服务。多年来,她的手机从不关机,她的手机号码抚宁区每个村公开,无论节假日,还是休息时间,她都耐心解答群众的电话咨询。抚宁公证处人员少,处里仅有三名女同志,业务多,做为处主任,无论是产假期间,还是病假期间,董振英同志都坚持工作,2017年,董振英同志生育二胎,处里的同志外出培训,辖区某企业急需办理法人委托书公证,董振英同志主动把三个多月的孩子托人照顾,回到单位为企业办理了该公证事项。2020年9月初,董振英同志因病不能下床行走,只能在家休养,时逢抚宁区开展抚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梁家湾移民返迁房抓阄和选房工作,大新寨镇的相关领导找到她请求公证处现场监督,二话没说,董振英同志在家为两次活动所需方案、程序等材料进行修改,并就活动方案的落实与相关领导一一落实,对公证参与这两次大型活动在家里进行安排和部署,家里人看到她家里工作的场景,就说了一句话“比上班还累”。工作中,董振英认真负责,不但要求自己提高公证的质量,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还要求处里的全体同志,一定要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努力为群众多办事,做到证出如铁。20多年来,董振英同志始终坚持无偿地为群众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对一些孤老病残等当事人,主动减免公证费,办理了大量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继承、委托、声明、保全证据等公证,预防了大量可能引起的纠纷。积极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对低保户、五保户和经济困难户减收了公证服务费。常年坚持办理所谓的“小证”“难证”“麻烦证”。

为了改变以往在企业服务中只办理某项公证的做法,董振英同志积极主动联系企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服务,如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同时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房屋租赁、借款等法律问题逐一解答并给出法律意见,公证处作为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帮其处理法律事务,为抚宁县千奥汇通物流有限公司、抚宁德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办理《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等公证,为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为促进企业发展,她从公证角度针对性的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秦皇岛市凯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抚宁路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等企业办理对外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履约保证书等公证,这些企业大部分的公证书都要到外地使用,时间紧,要求高,她除了严把公证书质量,为满足企业需要,还经常加班制作公证书,送达相关企业,深受企业好评。

“心中装着群众,把群众所要办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就一定能办好”,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做的不仅是公证工作,更是老百姓需要的工作。被继承人李某去世,生前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遗留有存款八万元,李某的四位继承人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经公证员董振英了解,李某生前并无亲生子女,与配偶张某系再婚,张某的一子一女与李某形成了扶养关系,李某的父亲已经去世,李某的母亲李赵氏健在。在办理完公证后,李某九十岁的母亲李赵氏单独来到公证处,担心遗产的分割有问题。董振英了解到情况后多次找到张某及其两个子女,一一做了张某及其两个子女的工作,耐心跟其讲解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动之于情,晓之于法,最终李某的配偶张某、继子、继女与李赵氏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法律规定共同继承,避免了一场财产继承纠纷诉讼,李赵氏顺利继承了其应继承的存款份额,公证处为此出具继承公证书。2020年5月接到当事人反映其继承存款公证书在中国农业银行使用过程中遇到障碍,她积极与中国农业银行进行电话沟通协调,与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就公证相关问题进行座谈,针对当事人反映的继承公证书使用不畅的问题进行探讨,积极提出解决对策,最终对存款继承公证中存在的问题及以后公证业务的衔接达成共识,此举进一步优化了抚宁区存款继承公证业务,加强了公证机构与公证书使用单位的沟通交流,为公证当事人使用公证书铺平道路。“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执业20余年,董振英从未把自己定位在公证工作的业务范畴,而是定位在老百姓需要的工作,用自己热心、耐心、责任心办理每一件公证事项,每一份公证书都带着公证的温度。

尽责履职,公证护航抚宁发展

董振英同志自担任公证处主任职务以来,在工作中紧密围绕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带领全处积极参与全区重大项目的建设、违章建筑的拆除、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国有土地的挂牌出让等重点工作,提高公证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为全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着眼于民生,始终以“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己任,为全区社会稳定贡献公证法律服务的力量。

自抚宁撤县设区以来,城市化进入飞速发展时期,在强制拆迁工作中她带领女同事们克服公证员人数少、身体素质差、工作量大等一切困难,为抚宁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担当重要角色。仅2018年以来,配合区政府及双违办等部门参与双违拆迁达40余次,为抚宁经济的发展做出公证的贡献。

为保证抚宁区大新寨镇梁家湾村移民安置房工程顺利分房,董振英同志带领同事们为安置房分配抓阄和选房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此次安置房分配活动事关国家“十三五”规划重点开工项目抚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移民安置,涉及移民123户。为保障此次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维护选房人的切身利益,此次活动从分配方案到活动现场,公证处层层把关。在她的带领下,此次返迁房分配的抓阄和选房活动在有序、透明、平等的环境下稳妥推进,得到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得到了村民的信任与赞誉,充分体现了公证工作在预防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民生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努力钻研,拓展公证服务领域

为了积极应对公证发展的新形势,出台应对措施,巩固继承、赠与公证等传统证源。在传统证源逐渐萎缩及执业区域改为所在市的辖区双重压力下,振英同志积极与户籍部门、婚姻登记部门、民政部门等业务链接部门进行沟通,解决传统公证举证难的问题并积极走访了抚宁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相关负责人协调,重新开拓房产类继承、赠与公证业务。

董振英同志以处为家,克服自身困难,董振英无论休产假、病假,身在家中,她心却系着公证处,处里的大事小情能电话解决的电话处理,能用微信的用微信办理,不能电话处理的处里人员拿着相关材料到家中,从未因为休假在家推卸过。在司法部五不准等相关文件的影响下公证业务锐减,董振英同志与处内同志也积极商议、团结协作寻找突破口,与秦皇岛市伟圣房地产开发公司、秦皇岛市抚宁明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市信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不动产登记部门多次协调,为抚宁区内紫金湾景彩、景逸、翰邻院一期二期、城市溪谷、文庭雅苑等业主办理委托书公证。购房者只需一份委托公证书无需亲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国土资源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抵押登记等手续,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

严格自律,铁面无私廉洁办证

从事公证工作二十年来,凭着高度的责任感,特殊的职业敏感,无论是一般公证,还是重大、复杂、疑难公证,董振英同志对经手的公证材料总是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审查,一丝不苟,从实体到程序,从受理到出证,每一个小细节都切实到位,对有疑点的,调查到底;对要补充的,不厌其烦;对该拒绝的,铁面无私、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证,把规范执法作为公证工作的生命线,不怕麻烦,不怕辛苦,保证公证案件每件都成为高质量的案件,将每件公证案件都办成“铁案”。在出证环节,对审批出证程序严格把控,出证规范严格,避免错证、杜绝假证及时解决公证争议、做好公证相关复查工作,及时协调法院、律师等部门做到有问题及时、认真、负责的解决,不留隐患,坚决做到证出如铁,做到出一个保一个,做到公证员助理、公证员、主任层层把关,根据《公证程序规则》、《公证质量评价标准》、办理各项公证的指导意见严把公证证明材料质量关、严把审查核实关,在公证质量上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在公证证明材料问题上她多次协调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婚姻登记等部门落实2016年9月12部门联合发文的精神,帮助群众解决提供证明材料难的问题,为群众做好分内事。

就是这样,董振英同志用自己的爱心谱写出了一篇篇新时期共产党员、公证员心系群众、为民爱民的精彩篇章。